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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对未达到开票条件企业实行共享监管开票

[点击]: 次   [发布人]: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4-05-08 10:12


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后,企业注册资本参考价值降低,税务机关在发票用量审批上失去一个重要依据,容易引起企业通过虚假注册来骗票虚开、走逃的问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带来的发票虚开风险更大。此外,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及资料流程的“简化”也使行业税收管理、所得税核实征收难度加大,比如,“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后,企业开办初期很难准确确定其所属行业。
为加强税收、发票管理,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未达到自开票条件的企业实行共享监管开票。经临港地区税务机关批准,由上海南慧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浦东、浦西两个共享开票点。
浦西共享开票点地址:上海-闸北-太阳山路188弄6号205室

浦东共享开票点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 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8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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