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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企业要参加年报公示(2015年上海企业公示介绍)

[点击]: 次   [发布人]: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6-01-13 15:11

    什么企业要参加年报公示

    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报送2015年度年报。
    2015年度应年报企业基数为:本地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存续企业数,减去年报期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销、吊销、迁出的企业数,加上该期间外埠迁入的企业数。

    企业要注意的事项

    2012年度及之前未年检也未吊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两类企业将被重点排查。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积极依法注销。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登记。

详细公示可参考:http://www.lingangxincheng.com/chuangyebidu/zuixinzhengce/2014/1210/336.html


上海企业公示网址:

http://gsxt.sh.gov.cn/notice/user/shHome

您好,您已进入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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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年报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后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
3、2014及以前年度未填报年度报告的,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进行补报,未能完成补报的,无法直接申报2015年度年报。完成补报后点击下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交至住所地所在工商所(市场监管所)。补报年度年报不能替代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程序。
4、查询企业公示信息(包括年报信息)无需登录,在主页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或统一信用码查询即可;您也可以通过下载全国信用信息公示APP或者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下方的二维码查看企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检查公示、信息公告等。
 
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请尽快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换发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如有疑问咨询各招商员或02166583091或68886028或511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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