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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的证照貌似要失效了

[点击]: 次   [发布人]: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8-11 13:23


    按照《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规定,201811日起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证照不再有效。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

申请换证照需提交一下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另外,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按程序申请移除异常名录后,方可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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