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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上海10月1日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点击]: 次   [发布人]: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9-29 15:20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已经实施了多年,针对存量老户,专门设定了过度变更期,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2018年1月1日起,原发证照将失效。
   工商变更完成后,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去所属税务机关变更信息。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最好及时申请刻制印章。
   市工商局说,本市将自10月1日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多证合一”改革是“五证合一”改革的深化,通过一表申请、数据推送、自动办理等多种方式,简化材料收取,减少企业往返,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新设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可前往有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公章刻制单位负责将公章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取得营业执照视同完成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不再发放。外贸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多证合一”办理有关证照,选择办理的,登记完成后相关数据推送至相关部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和和向商务委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无需企业再行提出申请,即可完成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企业可以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也可以自愿向相关主管部门领取表证。
   “多证合一”的实施,扩大了信息共享范围和参与部门,加强了本市政府部门间信息的共享与应用。通过让“让信息多跑路”实现了“让企业少跑腿”,从而进一步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上海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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