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综合配套,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制定如下实施政策。
第一条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公共服务功能,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推进一批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配套,推进临港旅游集散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在临港地区投资教育、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临港管委会对其投资给予扶持补贴。
支持国际课程学校、高端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市区示范性中小幼学校、高校附属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落户,临港管委会给予建设、运营等一揽子支持。
加强商业设施布点、完善商贸服务功能,按照服务能级推进商贸企业布局,支持大型商业集团超前配套并入驻经营,并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第二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完善
完善对外交通联系,启动两港大道对接规划S3道路等对外骨干路网建设,扩大浦东铁路在临港地区服务范围。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减免S2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规划建立与周边和全市重要功能节点的快速交通联系。
以路网设施完善促进产城融合,推进J1、J2、D1路等道路设施连通,推进公交停保场、P+R综合交通枢纽、新能源充电桩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启动主城区至装备产业区段中运量客运线建设。
第三条实施公交优先和便利化
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基础、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为补充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优化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扩大与地铁营运、居住社区、商业网点等对接的公共交通服务覆盖率,对重点区域冷僻、亏损线路最高按20万元/车/年标准给予公益性补贴。
创新公交服务,对重点扶持园区或单位,开通公交定班专线或高峰线等补充常规公交不足,并按最高10元/运营公里给予成本补贴。支持互联网+公交体系建设。
加快新能源绿色公交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环滴水湖新能源城市观光线免费乘坐。改善慢行交通条件,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并给予必要的成本补贴。
第四条 建设智慧城市
推动社会多元化主体采用各种投融资模式参与临港智慧城市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城市管理和智慧民生应用,建设智慧产业园区和智慧交通体系,并按项目投入给予补贴。
第五条 营造城市文化
加强滴水湖滨水空间功能开发,完善80米环湖景观带,建设和引进一批功能性项目,提供集休闲、娱乐、餐饮、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生活空间。
鼓励在临港地区举办文化、体育、展览等重大活动和赛事,视活动规模、规格给予最高200万元投入补贴。
第六条 优化城市生态
实施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促进城市防洪排涝、景观改造和水环境质量提升。规划建设综合管廊,同步建设统一开放的地下管线数据管理平台。
启动建设以文化品牌和休闲旅游为特色的中央主题森林,打造若干特色“林荫街区”,建设湿地公园、桃花公园等特色郊野公园,构建绿色生态网络体系。
第七条 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发挥市、区两级充分授权优势,以用户体验为核心,提供“审批流程优化、审批决策高效、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体系健全”的优质行政服务,深化系统集成式项目审批,大力推进事中事后服务,提升网上政务功能和效应,形成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体系。
附则 本政策实施年限为2016年至2018年,由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